学术委员会:
主任 任福君
副主任 任定成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渝生 石顺科 张红叶 刘孝廷 苏 青 陈 玲 何 薇 居云峰 郑 念 姚义贤 曾国屏 雷绮虹 翟立原
秘书 陈 玲(兼)
中国科普研究所于1980年由中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高士其先生提议,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它是直属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是中国唯一国家级从事科技传播和科普理论研究的机构,是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的挂靠单位。
中国科普研究所主要研究范围包括科技传播对象、内容、渠道及机制等理论研究,公众科学素养的调查、监测和分析,科普效果评估,青少年创造能力培养的调查及理论研究,科技科普教育的理论研究,国外科技传播研究,国内外科普作品和作家研究等。
科普理论研究室
任务:
1、科普政策、活动与科普工作规律研究;2、科普创作、作品和作家研究;3、公众科技传播理论研究;4、科普教育理论研究;5、国外科普研究;6、科普史等其他相关科普理论研究;7、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室领导:
主任:石顺科
研究人员:
陈东云 朱梅 亢宽盈 曹玉 李正伟 尹霖 张昀京 胡俊平 陈晓红 张会亮
科学素质研究室:
任务:
1、公民科学素质研究;2、公民科学素质的监测和评估研究;3、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和创造能力的研究与测度;4、《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研究;5、科普效果评估的理论和实践研究;6、与公民科学素质相关的其他问题研究;7、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室领导:
主任:何薇
研究人员:
张超 张晓梅 高宏斌 何丽 李秀菊 张锋 任磊
信息研究室:
任务:
1、《科普研究》的编辑出版工作;2、综合性专题研究及编撰、出版年度《中国科普报告》;3、综合性学术交流工作;4、“中国科普研究”网站建设与维护;5、资料文献的管理;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室领导:
主任:郑念
研究人员:
王晓丽 余富军 钟琦 谢小军 颜燕 张志敏 朱洪启 王丽慧
办公室:
任务:
1、负责所内科研管理、科普研究类社会资助项目管理及学术委员会联络工作;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3、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工作;4、承担所内行政事物、党务、文秘档案、建章立制、老干部管理、外事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交通、医改、房改等工作;5、负责与中国科协机关有关部门、事业单位、“高士其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其他单位联系;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室领导:
主任: 副主任:陈玲
工作人员:
边慧英 边凯 彭飞生 高志其 王旭 殷蕊 王大鹏 张会亮 李红林 付文婷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秘书处)简介: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直属的,以科普作家为主体,并由科普翻译家、评论家、编辑家、美术家、科技记者、热心科普创作的科技专家、组织家和企业家、科技管理干部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挂靠单位是中国科普研究所。
1978年6月,中国科协在上海召开了全国科普创作座谈会,茅以升、华罗庚、于光远、刘述周、高士其、董纯才、王子野、王文达、温济泽、王麦林、章道义等科教出版界领导人和科普作家、编辑家300多人发起成立了“中国科学技术普及创作协会”筹委会。
1979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科学技术普及创作协会,胡耀邦、邓颖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人民
大会堂接见了全体代表。
1984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方毅、周培源等领导同志到会祝贺。
1990年6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并经中国科协批准,更名为“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1999年12月,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7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协会先后产生了五届理事会。茅以升、高士其、董纯才、温济泽、成思危、宋健先后出任名誉会长;董纯才、温济泽、叶至善、张景中、刘嘉麒先后任理事长。
协会设有农林、工交、基础科学与高技术、医药卫生、少儿科普、科学美术、国防科普、科学文艺、科普翻译、科普报刊广播编辑记者、少数民族、组织工作等12个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全国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西藏自治区除外)成立了科普作协,全国一级的会员人数约为2500人,省市一级的会员约2万余人。
协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团结组织科普作家等热心科普创作的人士,为促进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繁荣科普创作,不断壮大我国的科普创作队伍,提高我国的科普创作水平服务。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加入本会,成为个人会员。
1.在科普创作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发表过一定数量(出版图书3种以上,播发短篇作品30篇以上)并具有较高质量的科普作品的作者、译者、美术工作者和评论工作者;
2.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学识水平,并编发有相当数量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科普作品的编辑和编导人员;
3.科普创作成绩突出,水平较高,在全国性科普评奖或其它类似级别评奖活动中获一、二等奖的作者、译者和责任编辑;
4.热心倡导、支持科普创作的领导干部、科技专家、企业家、出版家和和成绩显著的组织工作干部;
5.热心科普创作并做出杰出贡献的科学家、作家、美术家、摄影家、编审和编导人员以及为本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显著贡献者,可由本会常务理事会直接发展为会员或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同本会工作有关并愿意参加和支持本会活动的科技、教育、新闻出版、工商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可申请入会为团体会员。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
协会设有理事会(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推选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
协会设有秘书处,由若干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为广大会员做好服务工作;
2.协会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及会务工作;
3.落实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4.联系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5.主办好协会的两种公开发行的杂志及《科普创作通讯》;
6.处理协会的各项日常工作。
中国科普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中国科普研究所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科技人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科普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及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中国科普研究所组建博士后工作站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由所长任主任,副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室有关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博士后工作法规文件、博士后工作站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以及博士后科研方向、进出站和经费待遇等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四条 管委会下设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 ),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工作站制度建设;办理博士后的进、出站手续;承担工作站的建设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工作;负责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办理博士后科研基金的申请等有关事项。办公室设主任一名,行政秘书一名。
第三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计划
第五条 博管办组织拟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研究项目和招生计划,报管委会批准。
第六条 经管委会批准的博士后招收计划,报全国博管办核批后实施。
第七条 按计划实施招生后,确定联合招生流动站,并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站
第八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符合招收条件的博士,均可提出进站申请。
第九条 国内外博士申请我所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 《博士后申请表》(可在国家博管会网站下载)
(二) 两位本学科领域专家推荐信
(三)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答辩决议书及学位办公室证明
(四) 培养单位或原单位同意其做博士后的同意函及鉴定意见
(五)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六) 三级医院体检证明或博士毕业时体检表
(七)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国外博士后申请)
第五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经费和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条 中国科普研究所根据每年的经费状况,将对博士后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发表论著、申请专利等事项酌情给予资助。
第十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参照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规定标准与博士后协商确定,并可根据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进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表现,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所博士后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如住房)等后勤保障。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配偶、子女随其流动等问题,按照国家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及期满管理
第十三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为二年,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期限的,经协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六个月以上者,应终止其研究工作,做退站处理;对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劝其退站。
第十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不能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进修。如因研究工作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交流活动。
第十六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我所所有。研究项目另有合同规定的,应预先明确博士后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以项目合同为依据。
第十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时,须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工作站和流动站组织有关专家对其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社会和经济效益、工作表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考评和鉴定。
第十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博士后证书》。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起执行,由中国科普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科普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08年9月12日
中国科学探索中心:
中国科学探索中心是中国科普研究所的非法人学术研究机构,中心成员由来自各领域的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的研究人员组成。中心主要对异常现象和声称进行科学探索,并把探索结果无偏见地告知公众,使公众避免上当受骗。同时,中心与国际探索中心合作,在科技哲学、科学与公众、世俗人文主义、科技伦理等方面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科学探索中心的领导成员为:
顾 问:王渝生 李 元 郭正谊 杜继文
名誉主席:林自新
主 席:居云峰
副 主 席:任福君 雷绮虹 申振钰 程宁宁 李 申
办公室主任:郑 念
科普监测与评估中心:
“中国科普研究所科普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国科普研究所内设的非盈利性的学术机构。中心立足国内科普实践和科普理论研究,同时,面向国际,引进、借鉴国际先进的评估理论和方法,围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这一宗旨,通过积极开展科普理论研究、科普实践调查和评估,为我国的科普决策和科普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在科研实践中,培养人才,建立和完善科普项目监测与评估机制、体系和网络,推进我国科普事业的发展。
中心主要围绕公众科学素养状况和其它重大科普项目开展调查、监测和评估等业务工作,其主要任务如下:
1.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监测评估组织的联系。遵循开放交流、平等合作的原则,建立与国内外相应研究机构的稳定合作关系,发展和完善项目监测与评估网络;
2.培养和发展一支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又熟悉科普实际工作的监测评估队伍;
3.开展科普评估的基础理论研究;
4.围绕我国科普工作的重点和重大项目,开展评估,提供咨询服务;
5.监测我国公众科学素养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定期开展调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6.定期和不定期邀请国内外科技传播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高级管理人员举办专题讲座;
7.出版《科普监测和评估报告》,向有关单位提供权威的研究成果,反映科普效果的变化和相关信息;
8.建立全面、系统的监测和评估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