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普研究所关于申报“AI科普创作和传播实践探索”服务委托合作项目通知

2024-10-29 17:59

各有关单位:

中国科普研究所现启动“AI科普创作和传播实践探索”服务委托合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AI科普创作和传播实践探索(项目编号:240117ECP011)

1. 项目内容

了解目前各主流AI平台围绕科普内容创作的训练及规划情况,AI辅助科普内容创作的具体规程、优势不足以及AI生成作品传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等,开展基于不同科普创作形式、不同学科领域主题内容的创作与传播实践探索,总结在AI辅助科普创作及传播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规范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为研究制定人工智能辅助科普内容生成与传播的规范、标准等提供依据。

(1)AI辅助科普创作的平台现状:统计梳理主流AI平台当前对于科普相关内容的规划、布局与训练情况,对比分析各个平台的优势与不足。

(2)AI辅助科普创作的实践性探索和对比分析:开展基于不同呈现形式、不同学科领域主题内容的创作实践,形成详细的创作流程指南,并基于生成内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审核、评价与修正,指出其优势与不足及未来改进建议,形成人机共创典型案例。

(3)AI辅助科普创作作品传播情况分析:基于已有AI辅助科普创作作品传播案例,基于统计数据和受众反馈情况等,分析AI生成作品对创作生态和传播生态可能产生的影响。

2.预期目标及绩效指标

预期目标:

(1)了解目前各主流AI平台围绕科普内容创作的训练及规划情况,AI辅助科普内容创作的具体规程、优势不足以及AI生成作品传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等。

(2)开展基于不同科普创作形式、不同学科领域主题内容的创作与传播实践探索,在此基础上分析总结在AI辅助科普创作及传播过程中各个环节——创作、审核、传播、评价的规范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绩效指标:

(1)AI辅助科普创作的平台现状技术报告产品1份,其中选取平台不低于5个。

(2)人机共创试验平台及应用案例:应用案例不少于10个,需覆盖理、工、农、医及交叉学科领域,创作主题应包括前沿科学与基础研究。

(3)AI辅助科普创作流程指南1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呈现形式。

(4)AI辅助科普创作作品传播情况分析报告1份。

3.项目预算

不超过45万元

4.项目起止时间

2024年10月-2025年6月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相关大模型平台公司,或大模型平台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学会等机构的联合团队。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国科普研究所尚未结项的科研项目超过两项的,原则上不得以负责人身份再次申报。

(三)成果质量要求

(1)AI辅助科普创作的平台现状技术报告(每个平台8000字以上);

(2)人机共创试验平台及应用案例(每个案例3万字以上);

(3)AI辅助科普创作流程指南1份(2万字以上);

(4)AI辅助科普创作作品传播情况分析报告1份(2万字以上)。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组需注册并登录“中国科普研究所会议征文和项目评审系统网站”(https://kpllyth.crsp.org.cn/login),进入“征集投稿”模块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组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申报书扫描件上传至评审系统网站,无需报送纸质版申报书。

3.项目申报书名称请用以下格式:项目申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示例:项目申报-230111EKP001-2023年《科普创作评论》期刊出版-申报单位名称。

4.申报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17:00。

三、评审及公示

根据中国科协及中国科普研究所相关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评审,择优确定拟承担单位,并在中国科普研究所官网公示评审结果。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申报项目不收取费用。

评审结果确定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经计算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五、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吟珊010-88018767

电子邮箱:tzzxzbdl@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8号楼3层

邮政编码:100048

采 购 人:中国科普研究所

联 系 人:付敬玲 010-621032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

邮政编码:100081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1.中国科普研究所(服务类)委托项目申报书

2.中国科普研究所委托项目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