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征文和项目评审
  • 中国科学探索中心
  • 中国科普研究所科学媒介中心
  • 科普史料馆

中国科普研究 » 新闻资讯 » 学术资讯


科普中国智库•“智汇科普”访谈|张秀华:《科普法》修订意义重大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2-11-28 16:07

科普中国智库是中国科协打造的高端科普智库,聚焦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强化科普理论研究,促进跨界交流,推动融合发展,加强舆论引导,集智汇力,建言献策,服务新时代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今天我们推出对科普中国智库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秀华的采访,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问:《科普法》自2002年颁布以来取得了哪些成就?
        张秀华:科普法在20年实施过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使我国科普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初步建立起大众参与、多主体参与的社会化大科普格局。同时,《科普法》的实施也极大促进了我国社会化的科普工作,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无论是基础设施、活动的丰富性还是科普主体对科普活动的重视程度都有很大进步。我国公众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从2001年的1.4%提升为2020年10.56%,从这个涨幅也能看出《科普法》切实助力提升了我国公众科学文化素质。
        问:当今提出《科普法》修订对新时代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有何重大意义?
        张秀华:在《科普法》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挑战和困难。比如科普法治体系与科普社会化运行机制还不完善,科普主体“谁来干、干什么、如何干好”等问题以及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明晰,科普人才队伍的素质还有待提升,产业化科普结构较为单一,新媒体传播内容和形式需要拓展等。同时,构建社会化大科普格局需要进一步加强各个主体协同,协同组织管理的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科普法》的文本本身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与人才强国战略需要进一步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并对《科普法》的保障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修订《科普法》意义重大,既必要又紧迫。
        问:《科普法》修订过程中应当基于怎样的思想和宗旨?
        张秀华:我觉得我们可以从以下八个方面来思考这个问题。第一,我们要调整科学普及的定位问题,从法律的定位上,应体现把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落实“两翼理论”。第二,要强化科学普及的功能,在大科学观下重新理解科学与科普,实施大科普战略。第三,在《科普法》修订的原则上,必须明确依托科学普及的主渠道和主战场,紧紧依托现代科学教育和产业化的工业、农业、商业的生产经营实践及其场域,从而避免科普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第四,鉴于科学精神与工匠精神具有互动互释的内在关系,客观要求 “两种精神”——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实践相融合,进而提升实践主体的“双重素质”——科学素质与工程素质。第五,需要突出弘扬科学精神在科学普及中的引领作用,改变以往以“科学知识”为中心的科普结构。第六,应注意拓宽科学普及的路径,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和法律规范,对互联网、自媒体这些科普新渠道进行更好地组织管理。第七,我们在《科普法》的修订过程中要区分不同科普主体的责任,在表述上区分出强弱规范,使科普组织更好地发挥协调组织的职能作用,切实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来共同推进科学普及这项事业。第八,通过《科普法》的修订处理好我们国家相关法律体系的法法衔接问题。
        问:《科普法》中对科学普及的定义是什么样的?我们应该树立怎样的科普观念?
        张秀华:科学普及是可以在多个维度上进行的,我们必须站在大科学观的立场上,不但注重实证主义学派“窄的科学”理解下所强调的科学教育,还要促进人文主义学派倡导人文精神的“宽的科学”理解之下的科学传播。从而,将科学普及与科学教育、科学传播有机统一起来。严格上讲,《科普法》并未以定义的方式给科学普及下一个定义,但是《科普法》明确了科学普及的目的、性质,指出科学普及是一项工作、一项活动,而这项活动的内容和任务是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这四大要素。如果一定要界定科学普及,我更倾向于将科学普及定义为以提升公民科技文化素质为目标,面向大众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的文化建设过程,是全员参与的科学技术的大众化、社会化行动。所以,我们需要从大科学观的角度理解科学,这样我们对科学普及的理解、对科学普及这项工作的理解才能达到一个新的认知高度。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修订《科普法》的时候应突出强调弘扬科学精神。只有发挥科学精神在“四科”中的引领作用,才能把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直接关联起来,用价值理性规约工具理性,实现科技向善的目的。也只有在大科学观下来理解科学普及,我们才能够实施大科普战略,推动科普社会化机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一个大科普格局。
        问:《科普法》在现在的法律体系中的位置是什么样的?与其他关于科普政策文件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张秀华:在现在的法律体系里面,《科普法》以法律的方式来确保怎样的科普行动是恰当的,从而有效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现行的《科普法》是一个具有“强引导”“弱规范”功能的法律制度文件。在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它具有参考性甚至是指导性的作用。例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是依据《科普法》制定的,《纲要》之于《科普法》而言,类似于《科普法》的一个实施细则。《科普法》在修订过程中也要和已出台的《纲要》相协调,不能把二者孤立开来看。这要求修法者一定要认真研读《纲要》,因为《纲要》已经根据新时代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做出相应调整,《科普法》修订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它的调整,并让那些已经得到调整的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